《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11月24日,灵山县司法局太平司法所先后到太平镇那驮小学、屯仁小学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活动中,太平司法所负责人黄庆誉通过以案释法、以案学法和知识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析《民法典》总则中“自然人”、“法人”、“民事法律行为”等法律条文,加深师生们对《民法典》的基本理解,引导大家逐渐形成依靠民法典解决问题、利用民法典保障自身权益的法治习惯。
太平司法所负责人向师生们解读《民法典》
小学生们阅读《民法典》宣传资料
作者:灵山县司法局 零 健
摄影:灵山县司法局 黄荣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