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桂司通[2018]60号),区司法厅对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区共划分为14个执业区域,即一个设区市为一个执业区域,该设区市内所有公证机构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扩大为所在设区市的辖区范围。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市所辖市、县公证处设置为统一的一个公证执业区域,全市所有公证机构均可在全市、县范围内执业。
公证执业区域调整是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公证为民便民职能作用的一项新举措,有利于公证行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公证业务在良性竞争中发展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加充分、优质、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钦州市司法局
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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