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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钦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1 18:00

各县(区)委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决定成立钦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公益普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讲师团的组成

发布招募通知、报名登记、组织试讲等程序,现决定组建钦州八五普法讲师团,共17人(具体成员名单附后),讲师团成员聘期至20251231日止。

三、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钦州法治讲堂”宣讲活动,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法治知识宣讲;

(二)根据有关单位邀请,开展专题法治知识宣讲;

(三)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普法;

(四)完成市司法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利用好钦州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各种学习宣讲活动,确保讲师团充分发挥作用。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支持讲师团成员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市司法局负责讲师团成员的协调安排,向需要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的单位提供讲师团成员的授课方向和联系方式。做好各种服务保障,推动讲师团成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加大讲师团工作宣传推广力度,确保讲师团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县(区)、各单位邀请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图片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覃小拿,电话:2817671,邮箱:qzpf666@qinzhou.gov.cn

附件:钦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钦州市司法局

2023511

附件

钦州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17

(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

韦丽萍    广西钦州监狱宣传教育科副科长

韦      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中介专委副主任

    陈颖桦    市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

陈戈锐    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发展联络部部长

   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陈善杰    钦州市第三中学党委委员、德育处主任

    狄勤皓    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吴立融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秘书科科长

吴秀梅    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三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易定能    广西钦州监狱五监区教导员

姚惠群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

    钟创红    广西同望(钦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蒋   广西钦州监狱监区教导员

谭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翟可英    钦州市第五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副园长     

潘雪英    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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