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关于民法典主题宣传的部署,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的要求,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决定在全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实施释法典、普法典、学法典“三行动”,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从而自觉养成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宣传内容
(一)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深入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助力法治钦州、平安钦州建设。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五)深入宣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抓住国家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全市各级各部门在6月组织干部职工至少开展1次民法典专题学习,将学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二)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计划,重点宣传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监护、个人隐私权、探望权等条款。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绘画、书法、朗诵、制作民法典手抄报、召开“民法典主题班会”、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等形式,在各中小学校至少开展1次民法典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更好地了解民法典,切实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作用,至少举办1次“成长路上,法典相伴”系列主题讲座,为学生们重点讲解如何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权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各县(区)司法局
(三)开展“以案释法”行动。发挥政法部门普法工作主力军作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司法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在执法实践中,有针对性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通过推送解读文章、典型案例、解读视频等方式集中宣传民法典,生动阐释典型案件背后的法理,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钦州新闻传媒中心,各县(区)司法局
(四)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将民法典与《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融合宣传,梳理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内容,突出宣传的针对性。结合“法治体检”进企业、深入基层调研等活动,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普法志愿者送法进企业,通过举办民法典讲座、律企座谈、法治体检等,帮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掌握与企业运行有关,特别是涉及产权保护、产品责任、交易安全、商务合同、劳动保障、民主管理等法律规定内容,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司法局
(五)开展“民法典进乡村(社区)”活动。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作为2023年广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三下乡”活动为载体,推动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组织开展1次对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在“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在开展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中,将民法典作为培训重点内容,推动各(县)区充分利用现场教学、法治实践观摩等形式,以及依托广西“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的丰富资源,对“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民法典知识培训。以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平安创建等工作中,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通过邀请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等,以法律大讲堂、广播村村响等形式,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司法局
(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加强民法典“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宣传。结合新媒体传播的新方式和新特点,积极组织创作知识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网络民法典宣传作品,增强社会公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视听体验,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吸引力。以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为载体,组织制作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其他市直及驻钦各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意识形态。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把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和“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评估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整合部门资源,精心部署实施,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坚持学用并举,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各项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民法典为依据,组织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家规家训制定等活动,以良法促进善治,推动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情况,请于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邮箱:qzpf666@qinzhou.gov.cn。
联系人:陈小娟 ,联系电话:2817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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