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4年钦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办,各县(区)司法局,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司通〔2024〕55号)的部署要求,现将《2024年钦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钦 州 市 司 法 局 |
中 共 钦 州 市 委 员 会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钦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做好涉海普法宣传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我市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高品质生活的滨海运河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钦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培训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引导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入推进设区市、县(区)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制度落实,全面贯彻落实《钦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强化干群之间学法用法互动。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广西三月三”、民法典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多形式面向全社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传,在对外法治交流合作、执法司法协助等活动中,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
3.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活动。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这一主题,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法、密码法等法律宣传,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
4.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点,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要求,组织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防范化解风险。针对经营主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辑“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小册子、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企业开展专题普法并加大网络直播力度。
5.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专题普法活动。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民族团结、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自由贸易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平安建设等方面部署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适应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信访、安全生产、国防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防艾、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农民工权益保障、防灾减灾救灾、退役军人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6.加强民族法治宣传工作。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工作主线,结合“广西三月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节,广泛开展民族地区、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宣传团,常态化深入民族聚居村寨、宗教场所开展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加强涉海涉外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组织开展伏季休渔前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渔港活动,提升渔民守法意识、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创新打造“海上普法”品牌,谱写沿海法治宣传风景线。结合涉外法律服务等涉外法治工作,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的法治宣传。加强对在华来华外国公民、组织的守法引导。积极探索与涉外媒体融合发展,推进国际交流与传播,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
8.加强平陆运河建设法治宣传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平陆运河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各行各业的职能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运河”活动。统筹协调各类资源,深入平陆运河沿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沿线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创新打造平陆运河法治文化阵地,为平陆运河风光带增添浓厚法治色彩。
9.加强党内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聚焦党内法规主题,在“钦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党规知识、政策解读、案例解析等文章。
三、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10.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家庭关系、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普法,加强农村扫黑除恶、道路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赌博、反帮信罪等常态化法治宣传,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助力平安乡村建设。
11.提高“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组织全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注册广西“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实现“法律明白人”在网校注册率达到95%以上;用好《“法律明白人”普法读本》和“法律明白人”网校,开展“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培训,增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以“线下现场+线上直播”的模式举办1期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实现“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抓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落实和作用发挥。
12.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农村突出问题依法治理。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推动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3.扎实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钦州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关键少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法治讲课、法治调研、学法参观交流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加强对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留守儿童、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群体开展普法,着力提升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4.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深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办法》,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教育、宣传、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全市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方案,积极协调和统筹运用各类力量围绕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电信诈骗、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组织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深化依法治校,落实课堂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强化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管理,组织开展“优秀法治副校长”评选表扬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授课质量。
1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网络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互联网+普法”的实施、网络法治研究等。组织参与2024年全区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参评。在节庆日、法律实施日等广泛开展法治宣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现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行情况跟踪指导,充分发挥它们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强革命老区、自贸试验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2024年全市100%的县(区)有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00%的乡镇有普法大讲堂、100%的行政村有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100%的中小学校有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
16.加强以案释法明理。建立健全政法机关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热点案事件开展普法,公布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使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
五、强化制度保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铸新篇
17.强化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落实。推动各级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健全落实会议会商、专题调研、定期通报、需求研判、大型活动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调度,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形成责任链条和工作闭环。加大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设区市、县(市、区)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
18.推动普法工作理念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由“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转变。注重普法与民生紧密结合,努力把普法有机地融入到群众的现实生活中,由“条文式”静态普法向“实用式”动态普法转变。二是由“单向式”普法向“互动式”普法转变。通过法律咨询、普法讲堂、律师家访、普法超市、热线电话、网上互动等方式,在答疑解惑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三是由“平面化”普法向“立体化”普法转变。综合采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介推动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影、 报纸有文、网络有言、户外有势”的立体化宣传新格局。四是由法律知识普及向法律服务转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因材施教”、“量体裁衣”,真正把普法工作融入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五是由行政化向社会化转变。通过加强成员单位间联动配合、深化与高校等机构的交流协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投身普法活动等方式着力构建普法机构主导、社会力量联动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19.抓紧抓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钦州市各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各县(区)、各单位对照执法服务管理工作实际,结合行业特点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具体任务措施并抓好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动政法机关带头守法普法,走在前、作表率,使之成为普法工作的主力军和先锋队。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各类法治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普法评估反馈意见、提示函等制度的作用,推动普法工作从“软指标”向“硬任务”转变。狠抓作风转变,减轻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认真总结“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情况,通报表扬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普法基地和工作联系点、试点的作用,加强经验交流,选树、推广典型。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