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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8-05 17:4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是钦州市司法局二层机构,公证处主要职能:A.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的公证事项;B.提供与公证业务有关的法律服务;C.通过办理公证,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维护经济流转秩序和各种民事活动的顺利进行,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会法制,预防各种经济和民事活动的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稳定,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保障对外开放的顺利实施.

2.机构情况,市编办于20171110日同意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为市司法局管理的相当正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现已录用4人,原有行政编制2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人(主任1人、副主任1)。

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5.17万元,同比减少2.91万元,下降2.9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95.1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91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由于收入疫情及公证政策性影响,公证收费收入大度减少,财政按收入控制开支。

2.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总计 95.17万元,同比减少2.91万元,下降2.9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律师管理88.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和聘用公证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公证办理业务经费同比减少5.56万元,下降5.92 %,主要原因是由于收入疫情及公证政策性影响,公证收费收入大度减少,财政按收入控制开支。2021年度有许多正常开支未进行支付,如:聘用人员12月工资及社会保险 29802.90元;办公用品及设备29123元;2020年度公证赔偿后备金2746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0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40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个编制人员,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同比增加0.20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个编制人员,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4万元,增长101.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个编制人员,社会保险基数调整所致.

5. 结余分配 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8万元,项目支出    49.7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律师管理88.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和聘用公证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公证办理业务经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01万元,为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 1.58万元,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 2.2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支出4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24万元,主要包括: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0.14万元,支出决算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0 %;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0.07万元,下降5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度年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 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 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0 %,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50%。主要用于招待律师、公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核查排查阶段督导工作人员。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1个批次、共计10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个批次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个批次0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2021年度无机关支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没有预算项目自评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没有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没有项目绩效自评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表(表一至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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