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完成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任务,组织开展市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司法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及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证处和钦州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警务科、法治调研督察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立法科、政府法律事务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科)、社区矫正管理科(钦州市社区矫正警察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科技信息科、调处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516.28万元,支出总预算2516.28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01.52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及仲裁委秘书处项目收入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市司法局上级补助支出增加及仲裁委秘书处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516.28万元,同比增加501.52万元,增长24.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6.28万元,同比增加501.52万元,增长24.9%。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司法局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及仲裁委秘书处项目收入增加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51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3%,同比减少86.07万元,下降6.6%;项目支出130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7%,同比增加587.59万元,增长82.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219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7.4%,同比增加538.07万元,增长32.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3%,同比减少17.83万元,下降8.8%;
(3)卫生健康支出5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3%,同比减少7.85万元,下降12.1%;
(4)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1%,同比减少10.88万元,下降12.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14.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3%,同比减少86.07万元,下降6.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90.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6%,同比减少81.33万元,下降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3%,同比减少17.61万元,下降1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2%,同比增加11.27万元,增长14.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01.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7%,同比增加587.59万元,增长82.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减少54.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全部纳入基本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1.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642.39万元,增长9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1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14.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01.6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66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5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
3.行政单位医疗27.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5.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76.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基层司法业务8.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医患纠纷调解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0.4万元;社区矫正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4.3万元;安置帮教及针对特殊人群工作经费3万元、人民调解与人民监督、陪审员经费1万元。
7.普法宣传经费1.1万元,全部是普法宣传教育项目支出预算。
8.公共法律服务经费124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06万元,项目支出1019.8万元。其中法律援助专项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20万元,公证管理费122.71万元,仲裁公共法律服务经费1137.13万元,用于支付律师办案业务补贴及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值班补贴、差旅费及公证管理、仲裁办案业务等开支。
9.法治建设支出17.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其中纠纷调处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工作经费12.2万元,政府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工作经费3.3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4.2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9万元。
11.公务员医疗补助23.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3.9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0.5万元,比上年预算12.96万元增加37.54万元,同比增长289.7%。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市司法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9万元,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万元,因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已久,损耗损坏较大,维护费用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6.6万元,同比增加2.44万元,增长58.7%。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检查考察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学习考察、检查调研工作接待支出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9万元,同比增加19 万元,增长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19万元,同比增加19 万元,增长100%。用于购置公务车辆开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损坏较多,无法适应现在办案业务工作开展。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24.9万元,同比增加16.1万元,增长183%。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现有公务车辆使用年限长,损耗损坏较多,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36.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司法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96.02万元,同比增加144.32万元,增长282.6%,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增加购置办案车辆,办案业务工作量增加,各项维修维护费用增多,车辆损耗加大,车辆燃油费价格持续上涨,部分办案车辆已达报废年限,故障频出,使用风险加大,故需购置新能源电车,减少燃油及维修费用支出,我局下属司法所没有办案车辆,需租用办案车辆使用,各项车辆使用费用相应增加。其中:集中采购140.1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1.5%,同比增加89.55万元,增长177.1%;分散采购预算55.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8.5%,同比增加55.4万元,增长110.8%。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0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2.5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钦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二层)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小车办所核定公务车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4辆)。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局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市司法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0个,预算资金1301.69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支付仲裁员报酬项目32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调动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的积极性,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重点项目二:支付乌鲁木齐韬泊斯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仲裁服务费项目200.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宣传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推介钦州仲裁业务,增加仲裁收费收入,拓展钦州仲裁服务广度。
重点项目三:支付成都甘棠无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仲裁服务费项目265.0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推介钦州仲裁业务,增加仲裁收费收入,拓展钦州仲裁服务广度,对外宣传钦州仲裁委员会,提高知名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钦市财预〔2025〕1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钦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37193,联系人:黄烺珺)
2025年2月2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