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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 2018-11-10 08:51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和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全市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培训工作。

(八)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工作。

(十)承办钦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警务科、法治调研督察科、立法科、政府法律事务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科技信息科、调处科。

具体信息详见钦州市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http://www.qinzhou.gov.cn/zfxxgk/fdzdgknr_6/jgzn/jgsz/srmzfzcbm/ssfj/t194177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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