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派出机构:
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免去王黎明同志的钦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章太春同志的钦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钦州市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退休。
钦州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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