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派出机构:
经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市委政法委同意(钦政法干〔2025〕14号),决定:
潘彭同志任钦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新华同志任钦州市司法局调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钦州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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