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对谭家骥律师的行政处罚

2025-06-23 15:00     来源:钦州市司法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钦市司不罚决字〔20251

行政相对人名称

谭家骥

处罚类别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妨碍司法公正,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2014年春节期间向时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廖家胜行贿现金1万元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6-23

处罚机关

钦州市司法局

备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