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机抽查对象
2020年11月27日—30日,我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人员14人次、抽取广西海竞律师事务所、广西华际律师事务所、钦南区那丽镇法律服务所、钦南区东场镇法律服务所、灵山县三隆镇法律服务所、浦北县越州司法鉴定所、灵山县公证处进行实地现场检查。
二、随机抽查结果
(一)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广西海竞律师事务所、广西华际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律师执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内部管理日趋完善,案件归档材料齐备规范,各规章制度、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方面台账资料一目了然,清楚记录了律师事务所内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内容形式较为丰富,没有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钦南区那丽镇法律服务所、钦南区东场镇法律服务所、灵山县三隆镇法律服务所从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执业表现等事项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所能够认真学习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有关文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没有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浦北县越州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及日常管理制度等方面监督检查。该鉴定机构能在鉴定类别业务范围内执业,没有超出业务范围执业的情况。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上墙、收费项目上墙、投诉电话上墙。办公用房达到标准。档案管理基本规范。没有发现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对灵山县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日常管理制度等方面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该处能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办证程序受理、审查、出具公证文书,出证依据真实、合法、充分。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违纪情形,没有受到过行业处罚 、行业惩戒,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钦州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4日